投诉虎丘不动产登记中心: 购房合同是2015年签订的 而且合同上面明确注明了“产权登记时 约定共有方式 按份额共有”!既然合同有约定 就应该按照合同来! 为什么现在要办理产证了 却不能写明份额?为什么只能写共同共有?产权人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依据,请您携带身份证明、购房合同至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虎丘分中心现场详细咨询。(地址: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199号锦峰大厦5f,办公时间9:00—11:30,13:00—17:00)【高新区国土分局】
政策是公开的,不会针对某一笔办证的而例外,更不会刁难任何人的。登记中心解决不了,投诉估计也解决不了。
夫妻两个人也可以不是各自50%的比例?感兴趣,等待回复。
您好,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依据,请您携带身份证明、购房合同至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虎丘分中心现场详细咨询。(地址: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199号锦峰大厦5f,办公时间9:00—11:30,13:00—17:00)
【高新区国土分局】
2018-1-15 16: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