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於對萬科信譽和品質的信賴,出於對萬科銷售團隊大肆宣傳的5.5萬平方自帶商業街區配套設施的滿意,本人于2016年買入萬科公園裡一期住房,與很多業主一樣:一心努力還貸,期待交房的日子。 但是現在,萬科居然開始在原來宣傳建立商業街區的位置蓋起什麼公寓式酒店來,酒店施工迅速,樣板房也火熱建設,煞有介事的開始宣傳。
這一切讓我們廣大的已購房者出奇憤怒,業主的5.5萬平方自帶商業街區哪裡去了?
萬科聲稱當時宣傳的5.5萬方商業,是加上新港天城小區的商業才共5.5萬方,那請問宣傳也有告知業主萬科公園裡與新港沒有任何關係,這種矛盾說法又如何自圓其說?他們說自己建設公寓合規合法,但廣大業主不能理解b11用地性質建設公寓式酒店是如何合情合法的?
萬科可以任憑此種虛假宣傳,欺騙廣大購房者的行為致使自己信譽掃地,但是我們廣大業主不同意為騙子買單。請政府監督、糾正萬科錯誤,維護吳江公平公正誠信的社會氛圍,為百姓做主,不要讓一心要樂居吳江的百姓心寒。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开发区建设局调查了解,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中商业地块依据地块出让规划设计条件,用地性质属于b1商业用地(商业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目前该商业地块包括配套商业以及公寓式酒店,与用地性质以及规划设计条件相符。感谢关注!
所有开发商都这样的,
都会把酒店式公寓算作商业部分对外宣传
算不算涉嫌欺诈?
但是吳江經濟開發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公示規劃圖最近兩次公示中已經明確註明該地塊屬於國標b11(零售功能為主的商鋪、商場、超市,市場等用地),不知道哪裡又說是b1的?該項條紋為黑色字體強制性文件,必須嚴格執行。b11為零售功能為主的商鋪、商場、超市,市場等用地,並不包含什麼公寓式酒店,此項疑問誰能解答?
2018-1-26 13: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