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4月22号由于在微信群发布了不当言论,被吴江市盛泽镇盛东派出所传唤,并给了个治安警告的处分,同时扣押了我的手机和电脑,且告知不准补手机卡,说去市局做技术鉴定,两三天就还给我,但是期间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扣押的手机和电脑后,并没有给到本人《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三份,写明物品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其来源,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本人签了扣押清单,但是派出所并未给到本人一份《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二:从扣押到了今天都已经30天了,至今还未归还我的合法私人财产,本人数次联系了盛东派出所的同志催要,他们也积极的帮我向市局催要,但是得到的答复都是市局还在鉴定,归期未定。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今天已经是三十天了,所以希望市局能够依法立即归还本人的私人物品。
三:三十天内,本人没有手机和电脑,与外界断了很多联系,严重影响了我的私人生活,我的小孩住院报销,收快递,银行转账,老婆产检,房贷的还款等各种事情都因为没有了手机而不能进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可以查封扣押。现如今,手机是每个人的生活必需品,不应该被扣押,而且本人是在电脑微信发布的不当言论,手机应该是无关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综上所述, 手机都不应该被扣押,即使扣押了,也已经三十天过去了,按照法律也应该归还了。
调查期间,本人积极配合,并且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真悔改,并写下了悔过书,保证书,今后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这三十天内,本人没有补卡,一切都听警官同志的。但是奈何本人实在是没有办法继续等下去了,现在的社会任何人都不能离开手机,哪怕是一天,本人现在心急如焚,找不到任何人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到底还要多长时间归还。而且已经扣押了30天了,就是一个普通的私人电脑和手机,鉴定也不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吧。幸好我们如今生活在一个法治的国家里,希望市局能够考虑本人的实际情况,并深入贯彻,519重要讲话“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在公民守法的基础上,执法单位也能够自觉守法。所以我在这里真诚的希望市局能够马上依法归还本人的手机和电脑,让我们一起为法治中国努力。谢谢。以上陈述全部属实,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公安部门确认,诉求人的手机电脑已经拿回。谢谢您的关注!
本来是想开个玩笑,谁知道触犯了法律,吃一堑,长一智,下次肯定要倍加小心,做个守法的公民。
没事不要瞎说!
我想知道你说了什么,我们好引以为戒~
你还要他再犯错吗?
好奇你说啥了??
好像鉴定时间不算在扣押期限内的
您说得对,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测、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至少应该书面通知我,鉴定时间是多久,什么时候归还我。因为之前他们说鉴定时间很快的,只需要两三天,这都已经过了一个月了。也没人书面通知过我,而且至少应该允许我补办手机卡,不能影响我的正常生活。
哎.........
你好,派出所同志上午已经联系过我了,尽快归还我手机和电脑,时间已经达成了一致,可以结了,谢谢这个平台。
还好你没在松陵派出所
楼主法律、法规运用娴熟,却在网络发表了不当言论。看来学法、知法,还得做到遵纪、守法。
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在监控中,即使在朋友圈这种私人范围。
现在什么都被监控发布不当言论被查水表了吧哎....
2018-5-21 19: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