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车牌苏ey91s9于2017年9月23号在金枫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在左转掉头车道正常行驶,对方车在我左侧强行插队,掉头车道在中间,碰上我车左前侧,造成保险杠与叶子板损坏,当时肇事车辆没有停,我就报警处理,对方车牌苏ep76u1,交警调取了对方车辆信息,一家公司的车,打电话过去对方不承认,随后交警又调取监控,确认对方碰撞事实,交警给我的回复是回家等电话联系,他说会发函给对方,并锁车,一个多月过去了,没人联系我,我过去交警队询问,给我的信息是要等对方车辆年审,我看了一下,对方下次年审时间是2019年1月,这么简单的一件事要等那么久,这也太奇葩了吧,都能调到当时车辆的公司信息,为什么不能处理,没人受伤就这样处理?这不是给肇事逃逸的人留有这么大的空间,实在是难以理解与接受,请帮忙处理,我的联系电话13338699282,事故处理交警队,新区邓尉路交警中队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核查,来信人于2017年09月23日07时45分左右驾驶机动车在苏州市虎丘区金枫路华山路路口与另一辆机动车发生碰擦事故,造成来信人所驾驶的车辆轻微受损,另一辆机动车从现场涉嫌逃逸。在后续处理过程中,交警部门一方面听取来信人所陈述的事实,同时对视频监控点位进行了调取,目前已对涉嫌逃逸的车辆登记所有人进行了事故处理的催告,同时交警大队为保护来信人合法权益,防止对方因过户等情况影响来信人的后续索赔,目前已通知车管所对嫌疑车辆进行锁定。具体办案进度,来信人可直接至交警部门进行了解和询问,我们将予以依法依规的耐心解释。
逃逸,还拒不承认。情况核实的话是否可以加倍处罚。
2017-11-8 20: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