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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国土资源局不作为

2024-11-13 5:22:1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据白米村回复,张浦镇白米村横田村村民沈某某在农房翻建审批过程中,张浦镇国土分局同意其在原有宅基地的基础上向后移十几米,为该户新增加了宅基地一百多平方米,违反了宅基地审批的相关规定,并严重影响左右邻居日后的房屋翻建,增加了不和谐因素,在村庄上引起了强烈的不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张浦镇国土分局审批的依据是什么? 昆山国土资源局该部该管,怎么管。是否存在包庇张浦镇国土分局违规越权审批农民新增宅基地的行为。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昆山国土局答复如下:你好,根据《昆山市保留村庄规划建设意见》(昆政规(2012)1号)文件规定:保留村庄农房建设由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批。经查,你所反映的农户于2016年向张浦镇人民政府申请原宅翻建,依据村镇规划部门批准,该农户宅基地向北移动,前面多余部分用作公共通道和绿化。该户核准宅基地面积0.3亩,故不存在为该户新增加宅基地面积和违反宅基地审批相关规定的行为。谢谢!张浦镇答复如下:2016年3月23日,白米村横田自然村村民沈某某向张浦镇人民政府申请原宅翻建农房。由于其宅基地东西窄很不规则,两边邻里之间也没有弄堂和施工作业面,原地翻建只能建东西向10米以内,故沈某某要求向北面村庄闲散地进行北移,以便能适当扩大一些东西向的开间。经张浦镇村镇规划部门和农房办现场踏勘、会审,同意沈某某往北移,前面多出的空余地作为公共通道和绿化,镇国土部门根据村镇规划部门意见,坚持农村宅基地面积控制在0.3亩以内,即11.4米*17.54米的标准进行审批,故没有新增加沈某某的宅基地面积和违反宅基地审批情形。市民如有其他问题也可与我镇民生110处理办公室或国土分局联系,联系电话:57440888、5745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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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7 12: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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