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3日晚上20:00左右,我骑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在经过石湖大桥西侧坡道时,有两个辅警在非机动车道上一左一右拦车查身份证,我骑车到辅警跟前时,辅警招手示意我停车检查,由于距离太近了,我刹车时摔倒,导致我右膝盖胫骨平台骨裂,右脚扭伤,两个辅警把我扶到路边坐下,电动车扶起来后就不管不问了,继续拦车查身份证,我让他们帮忙打120叫救护车,他们还讲:你自己打呢。后来我自己打的急救中心电话,一直到救护车到现场,两人都是对我不管不问,当时现场的两个辅警的做法也让我觉得有些理解不了,查车重要还是市民安全重要,当然,拦车查验是他们的本职工作,也是在保障市民安全,但是出现意外情况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可以先放下手上的工作?目前为止医疗费用倒是没怎么花,主要是一些检查费用大概1500不到两千块的样子,毕竟只是骨裂,目前只是下肢固定静养,打电话咨询,一直说是还在讨论,希望相关领导妥善解决此事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查,系横塘派出所开展正常的盘查工作,当事人由于车速过快,刹车时摔倒造成受伤,根据道路责任认定,会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你们这个回复我也是醉了,我就想问一下,我没偷没抢没犯法,摔伤的直接原因就是辅警拦车导致的,去派出所协商解决问题,给我讲要我自己先垫付治疗,去协商给我讲没得商量,现在没钱还房贷,生活费都快没了,要我怎么弄?难不成让我去借高利贷?去抢银行?这就是所谓的为人民服务态度?当时导致我摔伤的两个辅警为什么对我不管不问?请给我个说法
2018-7-17 09: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