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今天满龄后在社区递交居民养老材料,材料递交至园区公积金中心后被退了两次,第一次要求提供老家未参保证明,第二次说证明上少了“待遇”两个字。
由于该证明是老家办事处的标准格式(老家办事处只能开具其标准格式的内容),且已表明“未在xx市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认为已表达实质性内容,但公积金中心一定要求按照他们的格式加上“待遇”两个字。。。事情就卡在这一关过不去了。。。。
个人认为公积金中心办理养老金业务咬文嚼字,审核材料流程古板,无变通,可否帮忙反映相关问题,希望得到解决,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收悉,已将此问题反映给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已联系社区做了解决办法。具体情况您可直接与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养老失业科电话联系:0512-62881529。
如您有其它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您也可登录中心网站(网址为:www.sipspf.org.cn)在线咨询或拨打中心热线电话咨询:0512-62888222。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心微信: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
感谢您对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8-29 09: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