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东南开发区银环路28号科盈6号楼底下开了一个便利店,5月10日下午在没有任何的提前通知或相关的告知书、通知书的情况下,东南街道三合一整治小组相关人员二话不说到本店拉下电闸贴上封条,只说这里不让开了,尽快搬走;本人次日到东南街道办三合一整治办公室询问原因,告知那栋楼的房屋产权证上注明是居住用的,楼上住人,楼下不能用来商用,要求尽快搬走,本人配合搬走,三天内把所有的货物都搬走了,但向整治小组要一张封电闸的书面说明,却说开不出。现在按整治小组的意思理解就是只有房屋产权上注明是商用的,才能开店经营,其他的民宅、工业用房都不能用来商用,那小康村那么多的安置房民宅里面的所有商业行为是不是得全部停止。我那边室内有喷淋、室内消防栓、灭火器都俱全,因为房屋产权性质问题而被停业搬迁,现我举报银环路28号科盈复合材料外面的一整排门面是跟我一样的,他们也是上面住人,下面商用,而且门面那一排是后建,没有产权,底下甚至一家好几个煤气罐在用,一旦发生火灾,临街那两栋5层楼就光靠楼两边的楼梯疏散人员是来不及的,肯定会发生踩踏。本人配合东南街道的政府行为,但只需政府能还老百姓一个公平、公开、公正。部门回复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查看楼层您反映的问题已关注,请等候答复。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查看楼层“chouxz0522”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东南街道核实,现答复如下:银环路28号6号楼下面开的便利店里面有床有住人现象存在三合一安全隐患,至于银环路28号科盈复合材料外面的一整排门面,整治办小组人员正在排摸阶段,发现隐患的会责令整改到位。感谢您的关注这个答复说不通,本人不接受。5月10日封我电闸那会、次日上午我到东南街道办以及再后来的一天上午我三次询问整治小组原因,被告知是房屋产权是居住用途不能用来经营商用,说这是上面领导的规定,而且规定是一天一个样地加和条款再改,我叫他们给我开一个书面说明,却说开不出,5月10日封电闸是说有红头通知书传达,但事实是根本没有,我那里面也没有住人,这个他们都查过几次了。整治小组之前因房屋产权用途的原因不给书面说明,等有人质疑的时候,却又是一个说法,他们某位领导对我说,我想封谁就封谁,想叫谁开就让谁开。这个作为父母官对百姓说的话吗?本人在寒山闻钟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实话,没有一点添油加醋的意思。本人现只需要东南街道整治小组开一个因房屋产权是居住性质不能用来经营商业的书面说明。三合一整治小组的权力很大,但请慎重使用你们手中的权力,因为老百姓的眼睛都看着你们怎么个公平、公开、公正地整治下去。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chouxz0522”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东南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银环路28号科盈有专门负责人(二房东),所以开的书面说明由二房东统一收集告知租户,而且整治办小组人员上门也口头通知其整改。现在科盈外面的门面已经按照消防安全相关要求整改完成。房屋产权是居住性质不能用来经营商业的书面说明请您自己跟二房东协商解决。感谢您的关注。
“chouxz0522”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东南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银环路28号科盈有专门负责人(二房东),所以开的书面说明由二房东统一收集告知租户,而且整治办小组人员上门也口头通知其整改。现在科盈外面的门面已经按照消防安全相关要求整改完成。房屋产权是居住性质不能用来经营商业的书面说明请您自己跟二房东协商解决。
感谢您的关注。
这个答复真是笑死人了,官字两个口,封我电闸的理由前后各不相同,第一次回复是说有住人现象,第二次回复又说是书面说明交给二房东了,我跟房东交涉过,房东说没有收到我这边的相关通知书,只有给隔壁酒仓库的。首先申明,本店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封一个店的电闸有千百种,但没有一个理由是与当时封电闸时的理由对不上,我找房东协商,房东说不是我要关你店,是上面的人要封你的电闸,说外面的店都能开,为啥你不能开,你去找管委会、东南街道办整治小组说理去。科盈外面的所谓门面根本就不是商业用房,为啥他们能用来经营商用?!东南街道整治小组执法一点都不公平、不公开、不公正!
不公平、不公开、不公正的暴力执法过程
2018-6-7 12:4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