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仁泰花园业主,目前小区地面停车位较少。消防通道上每天基本停满车辆,部分绿化带上也停了车。可地下车位有70多个,明确是非产权车位,现被人强占,在小区买卖,又不能提供合法的合同及正规收费凭证。我们的钱都是血汗钱,也照章纳税。所以请有关管理部门站出来,找到开发商,给大家一个明确说法。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非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公司所有,如无特殊约定非人防车位可由开发公司处分。2、我单位要求开发公司严格遵循《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统筹做好车位出售、租赁工作。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非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公司所有,如无特殊约定非人防车位可由开发公司处分。2、我单位要求开发公司严格遵循《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统筹做好车位出售、租赁工作。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住建局领导:关于我们仁泰花园的开发公司你们找到了吗?如果找到了请给大家明确说法,到底仁泰花园地下车位属开发公司的吗?如果产权属开发公司,为什么售卖地下车位没有正规合同及发票?据我所知目前贵单位并没有找到开发公司,何来督促开发公司进行正规买卖?
2018-4-21 09:4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