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苏州各级政府都在讲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拆迁,把拆迁透明化,为什么我们郭巷街道却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呢?难道郭巷就不是在苏州政府的领导下吗?我想请问下:一、2011年10月份郭巷独墅湖社区通知我们有三户人家能够拿平方了,我们一家到独墅湖社区时,社区书记告诉我们: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我们二儿子的平方可以拿了,让我们11月初去登记拿房子,可我们等到11月初去社区时,社区书记已经换人了,现任社区书记金春林(郭巷镇副乡长兼社区书记)却说没有,在乡政府还朝我父亲大吼“我不给你就是不给你,我情愿乡干部不当”还把衣服甩在楼梯上,做打架状,当时乡领导各个办公室都出来观看。难道拆迁你们领导想给谁就给谁,自己亲戚可以优先给?? 二、领导的回复中多次提到郭巷是依据:吴中经济开发区《关于分户处理的意见》(吴开指[2005]第2号)来进行分户的,可是这样的红头文件有吗?为何郭巷拆迁办说找不到这个文件,那人家拆迁提前分户到底依据的是什么来进行分户,又是通过什么程序来批准的呢?三、拆迁时,金春林(郭巷镇副乡长)的弟弟金春明家两个男孩,李建月户两个男孩,张国林家一男一女两个小孩,我们家也是两个男孩,每家的小孩都不满18周岁,为什么他们没有承诺书却能拿到平方,而我们却拿不到平方呢?四、大家都是在苏州政府的领导下,浒关通安拆迁安置都能公开平方,为什么我们郭巷不能公开呢?我相信各级政府领导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拆迁安置,把拆迁透明化,能够做到让我们老百姓心服口服!!!!!!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楼主您好!
1. 来信人家的安置情况
经分析,来信人是张惠龙家的女儿张庆芳,独墅湖社区塘南村南浜人,该户2009年2月签约拆迁,父亲张惠龙、母亲陈彩媛、爷爷张巧泉、奶奶张招姐、丈夫唐彦和(出生地四川)、大儿子张子轩(2005年10月出生),小儿子唐敏(2008年4月出生)。拆迁时因张子轩和塘敏不满18周岁,不能分户。
2.拆迁分户依据
郭巷街道结合吴中经济开发区《关于分户处理的意见》(吴开指[2005]第2号),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并经开发区同意的基础上,明确辖区内主房有三楼三底、有两个儿子的农村拆迁户,如一个儿子已婚,另一个儿子年满18周岁可分户安置。街道的拆迁工作是依据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吴开工委(2007)第18号、吴开管委(2007)第27号的文件,以上文件都贯彻到社区和村民。
3.网民反映“金春明户、李建月户享受提前分户”,而他家不能分户问题。
经查,金春明是塘南村7组村民,其与前妻育有一子,离异重新组建家庭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又生育一子。针对该类组合家庭且生育两个儿子的实际情况,我街道报请开发区同意,从2007年起开始对该类家庭按分户处理。因此,金春明户在安置问题上符合分户安置政策。至于李建月户提前分户的问题。经查,郭巷街道塘南村3组李建月育有两个儿子(双胞胎),2009年12月拆迁时,李建月的两个儿子李成强和李成杰12岁(1998年7月出生),当时,拆迁工作人员对该户作了提前分户安置。郭巷街道在查实情况后,对拆迁相关负责人作出了免职处理,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再次强调拆迁工作涉及当事人各方利益,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操作。经查“来信反映张国林小孩享受分户”的情况不属实。
吴中区郭巷街道
2012-9-23 13: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