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纪委:您好!现投诉相城区住建局:1、相城区住建局不作为。
2、请调查有无相应人员包庇开发商,违法乱纪的情形。
事实如下:
苏州市相城区古元路欧风丽苑三期(开发商宣称二期)土地到2015年开工建设,前期土地闲置10年左右。这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期间是如何造成的?是否有人罔顾法律,按国家相关法律:1、2008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第六条明确规定,要“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
2、 1999年4月28日国土资源部制定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5号)
该块土地早应该被强制收回。因此投诉:1、相城区住建局不作为。
2、请调查有无相应人员包庇开发商,违法乱纪的情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欧风丽苑二期工程于2016年7月办理质安监报建等手续以来,区住建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目前住宅部分已办理竣工,感谢你对区住建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关于土地闲置的问题,建议咨询国土部门。相城区住建局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欧风丽苑由苏州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通过公开交易竞得该地块(苏地2004-b-4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28892.2平方米,用途为居住。其中一期77977平方米土地于2005年取得,并已于2009年建成,已建建筑面积约124981平方米。二期50915.2平方米土地因政府房屋拆迁及天然气管道迁移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开发,该项目二期已于2016年开发建设,目前已基本开发结束。相城区国土分局
貌似很明摆着
请把此帖转给苏州纪委,不是让你们相城处理
欧风丽苑由苏州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通过公开交易竞得该地块(苏地2004-b-4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28892.2平方米,用途为居住。其中一期77977平方米土地于2005年取得,并已于2009年建成,已建建筑面积约124981平方米。二期50915.2平方米土地因政府房屋拆迁及天然气管道迁移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开发,该项目二期已于2016年开发建设,目前已基本开发结束。
相城区国土分局
2018-6-9 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