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浒墅关,今天听家里老人讲起附近的工厂拆掉,老人对此感到愤慨,我问了一下,大致情形是这样的:47年前,人民公社时期,政府开了一家石灰厂,算是国有企业,附近老百姓都进去干活,干部由政府派遣,快到了现在,石灰厂变成了私人企业,厂长等等7人获得厂的股份,但是并没有出资购买,最近,也是快拆迁了,那么政府的补偿就给了7人。没错,就是那些正好赶上国有变私人时期的干部获得了股份,以前退休的干部、工人都没有,于是拆迁的补偿就给了7个一分钱没出的幸运儿。对此我就感到疑问,我不反对国有企业变私人企业,但是为什么这7个人什么都没做就可以拿到当时的股份。所以我希望你们能查一下,有没有内幕,顺便这事情是十分不公平公正的,也希望能有个更好的迟滞方案,而不是让个别人受益。石灰厂是在浒墅关大运河边上的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根据省、市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我镇于2000年开始全面启动产权制度改革,对辖区内所有镇属集体企业实施改制。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经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企业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改制方案报上级体改部门批准同意后实施。
浒关石灰厂于2000年8月实施改制,经过苏州市郊区农村集体资产评估事务所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评估后的净资产由浒墅关农工商总公司进行产权确定,集体净资产由岳林娣等8人以货币资金进行买断,并签订了转制协议书。协议明确改制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全部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经苏州市郊区经济体制办公室,苏郊体改〈2000〉第66号《关于浒墅关石灰厂改制的批复》同意苏州市浒墅关石灰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后企业股本金38.4万元均为职工个人股构成,由岳林娣等8人投入。
目前老镇改造启动该企业涉及动迁,由于动迁时该企业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根据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按照动迁政策赔付的补偿款归岳林娣等8人所有。【浒墅关镇】
2017-7-6 08: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