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3月6日提交了离职报告(公司没有给我收到离职报告确认书),现在公司叫我签离职保密协议,但是上面规定了不能去相同类型的公司上班并注明是哪家公司(在苏州只有两家相同类型的公司),现在时间也差不多到了,但是劳动局说只能双方协商,不能受理,请问我要从那公司离职不签那协议能离职吗?现在找到新公司要求我拿出离职证明和社保转移单,但是我没有怎么弄?(新公司不是注明的那一家,但不确定以后会不会再入这相同行业或那家公司)为什么现在劳动仲裁也不行了?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只有解除劳动合同因赔偿产生争议才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理涉的范围。540778367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带好相关资料至苏州高新区狮山路6号新创大厦4楼进行立案,苏州市虎丘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立案审查后将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或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立案材料: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除法定情形外,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立案时需准备下列手续:一、单位营业执照的登记信息(工商局);二、提交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复印件,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三、仲裁申请书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2.仲裁请求(分别列出项目并明确相应数额,有数额的提供相应的计算清单);3.事实与理由(注明入职时间、离职时间、事实等基本情况);4.相关证据、有证人的提供证人证言及证人姓名和住址(证人需出庭)。【高新区人社局】
保密协议也是有时间约束的,一般两年。过了之后去竞争对手就没事。
这个要看你入职的时候签的劳动合同有没有保密协议这一项。
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竞业禁止的补偿金.
保密协议是禁止你在两年内做与公司相关的业务与工作,这个你不签,公司怎么敢给你证明。既然要签保密协议,说明你掌握了公司一些机密,作为管理层,肯定怕你泄密了,你不签保密,就不会给你办理手续。泄密后果很严重,即使你没做涉及公司的工作业务,难保没有竞争对手出钱从你这边购买机密
感觉回复不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离职证明也是一种争议。
2018-4-3 16: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