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4号我车在南天成路相融路路口与一辆出租车车牌号为苏e66332车辆发生碰撞,致我车右前叶子板、前保险杠、右前大灯受损,15号交警定责后为出租车司机过**全责,我无责,事后多次要求出租车司机打保险公司电话来定损理赔,出租车司机以都是公司经理报保险的跟他无关为借口,拒绝通知他的保险公司对我车辆进行定损理赔,之后该出租车司机就再也没有接过我的来电,希望该出租车公司给能把这件事情处理好。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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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2018年1月14日18时04分许,小型客车苏e66332与小型客车苏e8hf63在南天成路相融路路口相撞,致车辆受损,苏e66332车主负全部责任,苏e8hf63负无责责任。相城区公安分局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没事,只要是正规的出租车就不怕。等他年检的时候也不要理他,顺便再举报他。
等他年检的时候?等他年检,得等到什么时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都是有时效期间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一般的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超过该诉讼时效期间再起诉,可就难了,所以,这种事等得起吗?
关键责任认定书已经开了,接下来就是保险公司的事
运营车辆每年都需要年检的。。。
呵呵,死脑筋。
2018-1-15 15: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