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现在在临湖镇采莲村的,村里有批准我家隔壁建造房子,当时是调节员帮我们处理的,我们听了调解员的劝说于2017年12月1日签了协议,之后徐书记让我们监督有问题和他反应,可是我们从12月13日和他沟通,说要是超的话可以让他们停工或者拆掉超的部分,本来约好12月19日让建筑老板和东家到现场一起衡量高度的,但是约好的人还是没有出现,直到现在,现在高度已经超5公分,可是打电话给徐书记没有用,现在还是在强行砌墙,不予理会,我就是不明白当初签好了协议现在确不按照协议走,这个协议签了有什么意义,而且我们要公正点测个水平高度,徐书记却说不要测了,要么我们以后不要造房子了(意思是不是威胁我们以后别想造房子呢?要是造的话是不是会公报私仇不让我们造呢,不懂他话里话外的意思了,好像总是帮着造房子那方),我们也不是不讲道理,我们只是想要按照协议走,说好的高度不要超,也没有去为难他们,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和我们说这种话,我被逼无奈只能向政府求救,请求政府派另外公平点的领导来处理这件事,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工作人员现场测量,该房屋高度在双方协议范围内。吴中区临湖镇
区区5公分,放一放。以后自己事情也好办。
5公分也影响不了什么,不要闹到邻里不和睦.
你们不是当事人,不明白中间的事情,现在有人撑腰,又加高了高度,比之前测的起码高了10公分以上,照你们这么说是不是签好了协议还可以违反,那协议还有效吗?我们家是普通老百姓,没人撑腰,关键是村里做的不公平,我们只要公平,没有其他要求,是他们要签好了协议要违约,不放过我们,我们放过他们,谁来放我我,你们没有来现场考察我家的四周房子,我们的苦向谁说呢?难道有人撑腰就可以一手遮天吗?我们就只能默默承受?
是对方逼着要不和睦,违反了当初的协议规定,我们只是要求按照协议办事,难道这个也不对?我们只是要求公平,何况现在有人撑腰了,又加高了高度,这种风气难道不应该有疑义?我们只能默默承受?
网友:
您好!经工作人员现场测量,该房屋高度在双方协议范围内。
吴中区临湖镇
2017-12-29 14: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