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的时候,必定要缴纳 公共维修基金。
一直有些问题想问,希望常熟住房局,房管处和相关部门,给出详细,明确的答复,以正视听。
一,公共维修基金在行政服务中心交的是入得谁家的帐,是公家还是私家,是房管处还是开发商或物业?钱到底去了哪里,别糊涂账,被挪用?
二,那些情况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三,使用时以幢为单位,还是以同一楼道或同一小区?
四,那些情况使用基金不用多数业主签字用意,直接使用?
五,转让房产时,公共维修基金如何处理,需要单独列支在文书上吗?还是计入总房价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虞山上人”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住建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您咨询的相关问题《苏州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均有明确规定(网址:http://www.szjsj.gov.cn/zhujian/newaction_getnewbyid.action?newid=25230&statsuph=110)。您如有疑问可直接咨询市房管处,联系电话:52799119。
感谢您的关注。
2017-7-16 09:3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