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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必须整治的群租房?有哪些整治措施?

2024-11-7 8:46:0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近日,为执行江苏省委李强书记对常熟作出的关于开展对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指示,常熟已经开始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的排查与整治,并对三合一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客运场站,宾馆饭店,商城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行重点整治。但对其中的群租房的定义不清楚,到底什么算是群租房?到底什么是应该整治的群租房?如何整治?达到什么效果?请市职能部门回复。
谢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上善处下”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目前江苏省范围内没有哪个法律条规对群租房进行明确界定。苏州市公安局将以下七种情形列为非法群租: 1、 属于违法建设的; 2、 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 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将商业用房或厂房出租供人员居住的; 4、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室和车库出租供人员居住的; 5、 没有以房屋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擅自将房屋内原有间室分隔后出租的; 6、 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7、 因卫生、噪音等问题,严重影响邻居生活,群众反映强烈。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七种情形进行整治和处罚。公安机关要严格遵照《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第104号市长令)、《苏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出租房屋治安管理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公办发[2017]194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存在治安问题的“群租房”进行依法处罚、依法整改。 感谢您的关注。
2017-7-22 08: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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