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市管理部门纵容违法建设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的请求
太仓市监察委:
一、 太平新村48-3栋违法建设事例:
该项目从改造施工到现在,历时将近半年,在如此长的建设时间内,当地执法部门并没有及时履行其巡查职责。经居民投诉后政府执法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无管理部门牵头解决,导致违法建设得逞,可悲!可耻!
城市管理部门不作为,城市市容市貌的问题就会越来越多,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久拖不决,就管理不好城市,这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也给政府形象带来一定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行政不作为是一种行政腐败行为,行政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
1、关于破墙开店;
2、关于违章建设
改造前 改造后
一、 相关问题的陈述:
1、对十八大后中央文件不执行。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文件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2018年1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有效治理存量违法建设,对国家公职人员暗中参与、纵容、支持违法建设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
2、行政执法不作为如同虚设。一是对于比较普遍的违法违章行为制止不力,导致违法违章事实一直在增加;二是对巡查中发现违法、违章现象熟视无睹,听
之任之,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形同虚设;三是对难点顽症不去调查和思考解决的办法,使问题久拖不决;四是随大流,出勤不出力,怕惹麻烦,有一天混一天,工作不求上进;五是工作缺乏主动性,有利则做,无利则推;六是工作中选择性执法。
3、城管应该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做担当。一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作为一名城管执法人员,法律赋予了积极作为的行政义务和工作的职责,为人民管好城市,为市民营造一个宜居环境,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市民所需,领导期盼。广大市民希望自己生活在一个干净整洁的城市家园,一个好的环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一个城市有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城管执法队伍,又能认真履行职责,解决影响市容和市民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市民提供一个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 相关建议:
根据职责监察委员会应当负责对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建议如下:
1、严格城市管理执法。对本地区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纠正执法人员“不作为”现象。及时纠正队员事业心、责任感不强问题,队员在岗不作为,工作失职,影响执法效果,影响队伍形象。
3、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对国家公职人员暗中参与、纵容、支持违法建设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380626****
邮箱:***@126.com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panny-pan”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城市管理局答复如下:针对信访件中反映的涉及城管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该处搭建阳光房及破墙开店问题,中队已进入程序展开查处。中队已电话联系诉求人,将中队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向其进行了说明。
楼主你是真的路见不平,为民请愿,伸张正义?或是眼红羡慕?更或是想利用公权力去解决私人恩怨?希望你是第一种。我路过了
2018-2-7 14:4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