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本人是相城区活力岛恒基水漾花城五期的业主,现就有关售楼处违规、违法销售地下车位,向各位领导反映如下客观事实:
1、据水漾花城5期广大业主反应,恒基水漾花城5期共一千多户,车位含人防共计一千不到,户数:车尾数是不满足1:1的。
2、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业主的需要。拟出售车位、车库数量少于本区域房屋套数时,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车库。按照此条例五期业主一户能且只可以买一个车位。
3、五期广大业主发现,售楼处违规销售,一户业主已经可以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车位(经相关业主核实,业主自己说自己买了两个车位,售楼处销售说可以买多个),该情况是事实存在的。售楼处以不便向业主公开车位出售信息为由,不公示,不告知,不作为。
现广大业主恳请市场监督局、住建局、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此情况调查公布,并对开发商恒基作出相应惩罚措施。另外售楼处提供1户业主可买两个及以上车位,营造车位不够卖,业主哄抢这一假象,是否存在欺诈行为,还请市场监管部门为民做主,为美好的相城建设做主。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拟出售车位、车库数量少于本区域要求购买车位、车库业主的房屋套数时,应当通过抽签等公平方式确定,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或者车库。根据来信人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已要求水漾花城开发商恒相公司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在涉嫌违规销售车位的情况立即整改,恒相公司表示将与已购买两只车位的业主积极协商,纠正违规行为。相城区住建局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建设单位在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前,应当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拟订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方案以及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汽车停车位(车库)承接查验资料,向项目属地住建部门备案,并接受属地住建部门的指导。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方案完成备案之前,不得以定(订)金、意向金、诚意金或类似形式预收款项。
要求当地主管住建部门提供备案相关指导文件
车位是紧张的
我买的时候说只卖一个啊
买的是子母车位吧,可以停两辆车,但只能算一个车位的。
这个开发商最垃圾的,典型的中国制造代表
2017-12-27 14: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