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木渎人民医院的一名职工,当时以合同制身份入职的,入职时承诺会同工同酬,自2017年以来,奖金发的不及时,上班累的家都顾不了,夜里还要值班一整夜,2017年下半年曾发过房贴,车贴,但是只有编制的和人事代理的才有,将近6000元,院领导也不予说明,反应后说会讨论决定发给合同制,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和同事同样上班,待遇差距却很大,咨询过同样单位的员工,人家都有发到补贴,关键是又不给考编制的名额,让合同制的员工很心寒!就在前两天,医院给合同制和人事代理的人补了一万多绩效工资补贴,合同制的又没有!!!但是合同制平时拿的也是绩效工资,为什么补贴却没有?医院领导没有任何说法,这种不作为的态度难道没人管吗?医疗行业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却出现这样不公平不公正的待遇,希望相关部门能给我们讨个公道!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经过调查,现答复如下:首先感谢您对木渎医院工作的支持。关于医院员工的交通补贴、房帖和补发的2017年奖励性绩效都是严格按照上级精神、批复发放。医院将尽力逐步解决合同制员工的福利待遇问题。如有不理解的,可以至医院人事科和财务科咨询。再次感谢您对医院工作的支持和信任!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此复。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从你说的,应该不存在纠纷,是你自己的牢骚。入职这个单位之前,你就应该清楚你将面对和面临的状况吧,那还入职干嘛?所以说,是你自己的想多了,或者另一种可能引导你入职的人手瞎承诺什么了。另,医院是特殊机构何况公立医院,应该说出去你的岗位性质和职业资格资质什么的。
你是医院请过来的“救兵”吗?网上这么多人在反映这个问题。
习主席说幸福是努力出来的,我们努力了,却没有给予该有的幸福,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我们每天任劳任怨坚持在自己的岗位,却得不到应该有的待遇,难道没有部门出来解释一下吗
“合同制”招收进来人员,虽然也在该单位工作,但并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合同制”招录的人员,是参照企业员工进行管理的。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有《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
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其工资、福利则按《劳动合同法》确定。
我不知道你的工作性质是什么,为什么会这么说,那我想请问一下合同工签的合同书上“同工同酬”是唬人的吗?《劳动合同法》上规定“同工同酬”是企业领导自行开会商量下来的结果?合同工也有知情权的吧,那上级下达的文件通知有公开过吗?
“同工同酬”只对《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内的劳动者有效。你(合同工)与他们(事业编的工作人员)不是同一工资福利体系的,你与他们不适合套用“同工同酬”原则。
要想提高待遇,还得努力提升自己。告诉你个好消息,最近苏州所辖范围的各区都在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可多加留心。如:
2018年苏州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日期2018年4月8日。祝你成功!
谢谢你的提醒,我早就关注了,上面没有医院的编制招聘,还有关于你同工同酬的说法,我百度上面看到的跟你说的的意思,好像不一样呢,不清楚不要来瞎**
楼主的主题明明拿回属于自己的交通补贴、房帖、绩效补贴,如果政府下达文件真真明确表示没有合同工,那把文件原件直接公示不行了,这样也心服口服。有的人(领导?)一直在这避重就轻的评论,整天扯这些什么《人事代理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这些,有意思么?是吧勇往值钱
楼主发了两个帖子,吴中的便民员都不敢关注回答,大家懂得。
不满辞职就是,还赖着给自己找痛苦干嘛?
不想干可以考虑跳槽
我发现了,哪里都有你!你解释下你是医院哪位领导?
那么痛苦,赖着干嘛呢?自己真有本事和能力,去找个福利好的单位。嗷嗷叫的都半桶水。
应付了事,哈哈哈
你还想怎样?不干啊
进医院的时候有没有参加人社局组织的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如果参加了进去的那就欺负人了。
什么问题也没解决,只会说没有收到文件,难道现在不应该是合同和编制各自出台管理文件吗,真是应付
2018-3-28 23: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