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吴中经济开发区枫津南路22号上次收到回复按《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已取消投资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1、“装修投资30万元以下”该超市合同造假,超市面积有4000平方米而且是整体拆掉重新装修,按这样计算装修成本为75元每平方米,这明显违反常识。本人提供如下信息望吴中消防大队实地勘察(1、格力5匹吸顶空调20台7000元每台,计14万元,2、地砖用马可波罗瓷砖3000平方米75元每平方米,计22.5万元,3、水电重新布线按40元每平方米,计16万元,4、灯具、天花板吊顶,吊花造型,墙上贴花等等)随便加加都超30万元。2、消防车环型车道严重堵塞,超市周边违建特别是北边违建严重,消防隐患严重。3、超市4000平方米的屋顶使用可燃泡沫夹芯板,望严查!4、消防设备不健全(音响不联动等)、没有按消防基本要求、没有按消防规范使用(1、联动未开,2、泵房未开自动,3、风机未开自动,4、消防控制室未配备专业持证人员)等等 望吴中消防大队请严格履行你的职责,消除隐患于未燃!责任重与泰山!如得不到有效回复,我将向上级政府反映!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消防工作的支持与关心。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前往现场进行核查,现答复情况如下:1、被举报单位负责人已向我大队出具装修合同进行证明。2、该单位吊顶材料为岩棉板,非泡沫夹芯板。3、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建筑外消防车通道可环通。4、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消防设施为联动状态,消防泵为开启状态,消防控制室内设置有值班人员且持证上岗。吴中区消防大队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消防工作的支持与关心。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前往现场进行核查,现答复情况如下:1、被举报单位负责人已向我大队出具装修合同进行证明。2、该单位吊顶材料为岩棉板,非泡沫夹芯板。3、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建筑外消防车通道可环通。4、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消防设施为联动状态,消防泵为开启状态,消防控制室内设置有值班人员且持证上岗。
吴中区消防大队
2018-5-31 16: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