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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明日星城日锦园计划乱收地下车库租赁费

2024-10-31 13:02:2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1.常熟明日星城日锦园物业,为了缓解路面停车位不足的情况,针对21幢到28幢地下停车场的自行车车位改造,整理出了40多个停车位,据说是通过了业委会人员60%的支持率,计划向业主开放租赁,同时补偿原有自行车车位业主三年还是五年共计750元的补偿费。2.作为业主,得到的通知是在7月8号上午十点,对这个车位向业主公开租赁,租赁条件是6年一付,每年2000元,另外征收400每年的照明费。7月6日前收到的口头通知是5年一租赁。
针对上述问题,想要通过寒山闻钟这个平台,确认两个事情。一,针对物业随意将自行车车位改至汽车停车位,是否合理,是否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消防安全的问题。二,为什么要6年一收停车租赁费。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aster_yang”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民防局、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同时按照《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常熟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规定人防车位租金按照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为不高于250元/辆/月。人防车位管理费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按照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为不高于50元/辆/月,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其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您有任何意见可向业委会投诉。感谢您的关注。
1.首先要满足日锦园业主的路面车辆停放,物业就必须先要管理好两个门的进出车辆的管理,不属于该小区的业主就不得停放在路面。 2.另外,更改自行车车位后向业主出租汽车停车位,如是真要补充原有自行车车位业主,那必须在公平的情况下补偿,按照一个自行车车位占有一个汽车车位的比例来,向业主征收的汽车停车费用来分摊到每个自行车车位。 3.本来或许是件好事,物业缓解停车压力,但为何要5年或者6年向业务征收汽车车位费用,不合理。
物业这个东东,到底有没有监管部门?
“aster_yang”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民防局、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同时按照《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常熟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规定人防车位租金按照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为不高于250元/辆/月。人防车位管理费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按照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为不高于50元/辆/月,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其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您有任何意见可向业委会投诉。 感谢您的关注。

2018-7-7 12: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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