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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港龙城霸占业主房产还要多久?

2024-10-30 13:52:2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责成港龙商管公司答复,同业主签订新区港龙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时,是否知晓1、2、4、5幢是办公用房?不能经营餐饮、娱乐。如果知晓,为何不按房屋性质招商?导致二次消防受阻。如果不知晓,是何时知晓的?现在答复按房屋性质重新规划,何时向业主公布规划方案?招商的业态是什么?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运营?如果至年底仍毫无进展?业主已免费供其使用4年,答复100%业主同意才履行解除手续,依据何法律规定条款?现实情况双方已符合业主法定解除的条件,希双方友好解除。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关于房屋性质问题,我司在与业主签订《苏州新区港龙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时并不知晓1、2、4、5幢是办公用房,不能用于经营餐饮、娱乐,因此当时招商时并未能考虑到房屋性质的问题,导致二次消防受阻实在是预料之外的后果。后来在2017年6月26日才得知1、2、4、5幢的实际房屋性质。其次,关于招商规划与业态,依据《苏州新区港龙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业主将其房屋委托给我司统一进行招商与管理,我司有权自行决定并对房屋的经营范围、经营业态、经营品牌、经营品种进行变更与调整。为解决招商问题,我司正在积极结合轨道交通建设进展、房屋实际情况、项目周边区域经营环境、消费客群等因素确定招商业态制定招商方案,具体规划方案、招商业态等问题保持与各业主交流与沟通。再次,关于目前的招商进展,轨道交通建设封闭道路导致项目严重掉铺的情形已经在逐步缓解,我司亦将综合整合、考量现有情况,继续致力于提升项目招商率,招商工作正在稳健开展过程中,招商运营工作毕竟不可以一蹴而就,全面恢复运营仍需进一步投入,但不能完全否定目前招商运营工作的进展。最后,关于《苏州新区港龙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解除,业主将房屋委托给我司经营管理,目前项目虽处境艰难,但仍一直在运营中,我司亦一直承担着因运营费用而持续产生的亏损。而我司与每个业主签订的《苏州新区港龙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每份《苏州新区港龙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若要解除,均应以《苏州新区港龙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每一个签订主体均同意解除合同为前提,如全部业主均同意与我司解除《苏州新区港龙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我司愿意积极配合。【枫桥街道】
打官司吧,这上面没用
港龙自己开发的楼盘,港龙自己的物业,现在说不知道房屋性质,这种谎言实在太拙劣。

2018-7-12 1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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