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说海德公园业主,已购车位并缴纳了一年的车辆管理费,物业给了一个接收器用于小区汽车开闸进出。今年约年后开始使用,一切正常。10月15号,接收器坏了无法使用,联系物业后准备去换,交涉后发现是没有电了,缴纳了10块钱的电池费用并帮我更换后再次正常使用。我的问题:既然我缴纳了一年的管理费,物业就应当保证我这一年内,接收器的正常使用保证我汽车的进出,不是10块钱的问题,没电后应该及时更换可正常使用的接收器,而不是业主自己掏钱更换。当时和三个工作人员交涉后无果,他们坚持只保证一开始使用是好的,那如果几天后就没电了呢?谁来承担。如果接收器一年之后我续费了,是不是还要我承担电池更换费用?10块钱是小钱,可是在收取车位管理费后,正常的使用得不到保证让人很气愤。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电池属易损易耗品,更新电池的费用不含在车辆管理费中。苏州工业园区建屋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当时也没有提供任何收据,我没有带现金,然后微信转账的记录
没有任何收据、当时要我交现金没有带钱,直接微信转给其中一人
楼主,你的问题点不对,现在人家回复你收钱合理,你哑口无言。实际情况是,收钱可以但需要提供发票,开不出发票,你完全可以投诉他偷税漏税,向税务机关举报。小区收这种钱一般都开不出发票的,因为说不定就进私人口袋了,所以抓住这点,会有进展的
2017-10-17 14: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