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阳光便民服务员:
你好,我是梅花新村的一名住户,之前反映的疑似野狗的问题在你们的帮助下安静了几天,但是随后该问题又重新出现。经过询问这条疑似野狗的狗其实是50幢2单元2楼住户养的,但是该条犬类没有任何登记的标志。而且由于该条犬被其主人放养,没有任何的犬牌、束犬链。而此该犬的狗窝就驻在2单元内,每天晚上十一点后及早上4点多的时候只要有人经过,该犬便不停嚎叫,已经严重打扰到我们的休息。
养狗保护自己的财产无可厚非,但是不应该建立在损害周围居民的休息时间上。
《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第二十条(二)规定
携犬外出,应当对犬挂犬牌、束犬链,携带养犬登记证,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第二十条(七)规定: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而该犬主人却对于此犬没有任何的管理。该犬不但在50幢周围随意活动排泄,其叫声也是不分昼夜,分贝极高。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我们让该犬主人管理好犬只,不要让他的随意妨碍到其他人的正常生活。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接来信后,娄门派出所社区民警立即至梅花二村50幢2单元2楼居民家走访。该户业主确实养了一条小草狗。民警已向养犬居民晏先生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要求其约束好自己养的狗,外出时必须用绳索牵好,避免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并告知养犬办证相关流程,犬主表示会尽快办理犬证,管好自己家的狗,同时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
2017-8-25 23: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