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回复看不懂,我是只有一块宅基地,你们写那条政策想说明什么问题?这个条款有说明我只能造一层吗?“以及考虑房屋现状,同意诉求人对房屋按原层数、原面积进行维修翻建”,请问这条是政策规定吗?如果是请写清楚政策文号!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巴城镇答复如下:经了解,1.因诉求人非批准保留的自然村庄户籍在册的农村村民,不满足《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苏府[2003]66)号文件及(昆政办发[2014]44号)中农房翻建条件;2.因原平房建造时间比较长,且建房当时材料简单、施工结构不合理,为解决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我镇茅沙塘村于2015年11月上报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由诉求人对房屋按原层数、原面积进行维修翻建,详情可咨询我镇农房办,联系电话:0512-57651447。
复制粘贴谁不会,你们没话可说只一直是理屈词穷,那就跟你们复制粘贴到底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请您等待回复。
好样的,我家也是巴城的,被政府逼的,我们可以一起建个群
2018-2-8 1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