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香榭丽墅小区问题电梯事件, 作为小区业主,提出以下诉求,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1、请问市场监督局:目前小区电梯是否已全部维修、整改完成?本小区业主群中仍能看到不时有业主反映电梯问题,电梯厢内也未有相关检验合格标志,仍贴有过期检验标志(至2017年5月),请相关部门通告明示小区电梯维修结果,并应通过小区公告栏、楼道口张贴的形式让每一位业主知道。
2、请问市场监督局:本小区交房已满两年(2015年8月1日交房),本批次电梯设备是否已过保修期?再请问住建局(房管局):如接下去该批电梯又出问题,维修是否要动用维修基金,是否要业主承担?如是,介于本次电梯问题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简单整改维修无法打消业主对今后电梯使用安全的顾虑,现要求开发商对此批问题电梯全部予以更换,并重置保修期。
3、因本小区入住业主不多,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请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及山前社区,出面组织开发商协调解决以下诉求:
开发商应就此次问题电梯事件向小区全体业主公开道歉,并就因问题电梯造成业主生活不便、装修工程暂停、恶劣社会影响造成的房屋贬值等直接、间接损失予以经济补偿。
4、请度假区、住建局与小区物业公司协调,因目前小区物业公司为开发商指定前期物业企业,而非小区业主聘请,虽然此次问题电梯事件非物业公司直接责任,但介于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连带关系,要求:在此次问题电梯事件尚未完全解决,业主对解决结果未予认同之前,物业公司应暂停向业主收取2017年度物业管理费,为维持物业工作正常开展,应由开发商先期垫付此期间服务费用。
5、在先前相关投诉回复中,市场监督局承诺,待调查完成后将对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作出处理。请市场监督明示目前调查进度,并就事件调差处理期限予以明确。
以上,烦请各相关部门对应职责,予以回复,如短期无法解决的,可提供处置方案,万分感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白生态”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1、香榭丽墅小区共有电梯63台,前期市场监管局根据江苏省特检院常熟分院的报告,对其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39台电梯依法实施了查封,并要求使用单位会同有关责任单位对其余24台电梯开展自查和整改。经过各方努力,目前被查封的39台电梯中,38台经过整改已经符合要求并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1台因需要更换配件,尚在整改中。其余24台电梯的自查和整改正在进行中,整改单位承诺在本周内完成,届时市场监管局将督促检验单位及时对该批电梯进行检验。
2、对于检验合格的电梯,市场监管局要求检验单位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之后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更换使用标志。
3、市场监管局对香榭丽墅小区电梯相关单位正在调查取证,待调查结束将依法作出处理。
4、关于维修资金使用,如电梯过了质保期,可以申请公共维修资金,市房管处会根据苏府规字[2012]1号文件规定执行。前期物业服务是按照相关规定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提供服务的物业企业,并经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备案。您应根据与物业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感谢您的关注。
2017-8-1 12: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