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奖励拆迁户配合拆迁,鑫茂东苑拆迁户拥有免费停车位,市民已经把相关材料提供给物业,但物业表示先缴纳2018年卫生费及工本费才能拥有停车位,市民电话(周市社区办,村委会,社区)三个部门,咨询下来的结果一致肯定不收取任何费用,到目前为止,鑫茂东苑物业还在违规操作,借助政府给予拆迁户的相关优惠条件下拟定霸王条款,捆绑式收费。
现反映问题:
1、政府给拆迁户的权利为什么会变成物业捆绑式收费的工具,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2、政府给予拆迁户的权利,物业进行捆绑式的收费合理吗?没有部门管嘛?政府跟物业一条裤子嘛?
3、上星期致电电话12345至今没有回复,相关职能部门已经提早过年休假了嘛?
4、2018年未到,物业还没有给业主服务,收取2018年卫生费合理嘛?
请相关部门对我以上4条逐条反馈说明,谢谢!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周市镇答复如下:1、周市镇社区办在实行该项政策前后已经与村、社区、物业公司多次开会讨论,会上明确物业在给业主办理免费进出手续时,不得以捆绑的形式,强制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或卫生费。2、接市民来电反映后,鑫茂社区立即联系物业,要求物业不得以捆绑的形式,强制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或卫生费。同时,社区将根据考核细则,对物业考核进行扣分。3,通过12345平台反映的问题,需要转批到相关单位,我们经过核实后才能答复,我们将在规定时间内针对业主的投诉做出答复。4、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物业公司可以提前预收不超过一年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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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6 08: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