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政策依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规程》(苏房金〔2004〕14号)《关于调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缴存相关业务规程的通知》(苏房金〔2008〕31号)办理流程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提取人员 职工、配偶、同一本户口簿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子女配偶)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3.镇级以上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或建造(翻建、大修)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一年) 原件;4.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如题,我对上述红色加粗条例有疑问,父母子女在同一户口簿上,子女的配偶不在户口簿也能提取公积金否?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常熟闲话大叔”网友,您好!如果父母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子女的户口与父母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内的话,子女和子女的配偶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请凭镇级以上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有效期一年)或建造(翻建)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一年)、身份证、公积金卡、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提取手续。
注:子女、子女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户口簿(子女与父母的同一户口簿)、结婚证(子女与其配偶的结婚证)等与建房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常熟闲话大叔”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积金中心核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提取政策规定,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口簿内,子女的配偶不与他们在同一户口簿内,父母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子女的配偶提供关系证明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感谢您的关注。
2017-9-13 09: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