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对于车牌苏e4h572李姓司机投诉处理结果的要求

2024-10-17 11:08:2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一、投诉及处理过程
投诉新昌出租公司车牌苏e4h572、姓名李**的司机。
过程:今天早上(17年9月21)公司组织活动至舟山核雕村参观,地铁从木渎1号出口出来,路边停着一辆黑色出租车,车顶有出租车的灯,问我去哪里,告知地点,说可以的。问打车到哪里多少钱,师傅说几十块,再问到底几十,说你上来呢,就几十块(口气很轻描淡写,感觉就是小几十的样子)。上车后,师傅说走市区很堵,要走高架,我同意了。等上了高架,我看计价器跳的很快,就问他,你的计价器怎么跳这么快,师傅说这个是国家统一的,一会有发票,都是这样。过程中,问师傅,怎么计价比一般出租车贵,师傅一直说,是统一的,没有详细解释计价规则。8点25分上车,8点47分下车,打表显示91元,对这个价格表示怀疑,拒绝付款,师傅才说,这个车收费比出租车贵,可是车里破旧、脏,凭什么收费比出租车贵?最后通过微信付费,显示的是滴滴出行的收费,而且价格也不是打表的价格,而是他说的可以少收一块后的90元整。下车后投诉96196,暂无客服回复。主要投诉以下三点:
1、作为服务行业人员,欺骗消费者消费,上车时不主动说特殊计价规则,且在咨询价格时隐瞒不说,中途多次回避解释,属于欺诈消费。(有录音:付款前问师傅你为什么不跟我解释清楚计价规则,师傅说:我跟你说那个干什么。)
2、不符合电调优质车的内部条件,怎么可以采用电调车的收费价格,有图为证(师傅信息显示框上积灰严重,方向盘和座椅很破旧,当时不知道属于优质车,未来得及拍照),是新昌公司疏于管理,还是师傅按此价格故意高收费。师傅在过程中,一直对投诉抱无所谓的态度,那么是不是出租公司知道此种情况,只是疏于管理,放任师傅这种自发欺骗牟利的行为不管?在地铁口等人流量较大位置等客,此种服务行为实在大大损害苏州形象。
3、按打表计价规则收费,付费却显示滴滴出行,而按滴滴同距离收费规则,不拼车则为32.7元,存在虚高收费的问题。
针对上述三点,现要求司机按滴滴价格退回多余收费,烦请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并尽快回复。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网友您好!该车属新昌出租汽车公司。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第一时间召回司机调查处理: 1.此车车门上及后玻璃三角区域均贴有收费标识。司机当时未第一时间回答乘客此车如何计费,已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2.您反映车子脏乱的问题,已责令司机注意时刻保持车内外清洁,以免给乘客带来不好的乘车感受。 3.关于司机态度问题,已对其进行了培训,要求其规范服务。 通过教育培训,现司机已认识到自身问题,表示在今后的服务中注意以上问题,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9月22日新昌公司投诉处理人员已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谢谢!
二、现对于交通局的官方回复,要求如下:
1、如果仅仅是批评教育,我不接受,将继续投诉,师傅行为很恶劣,怪不得可以很淡定地让我投诉,因为每次只是批评教育。请问交通局就是这样管理的吗?这种欺诈行为,应该可以达到停运的处罚了吧?所以师傅的这种态度,是不是交通局的纵容?
2、新昌公司的客服人员电话回复,态度较好,说投诉将对该员工的年度评比和福利会有影响,希望新昌公司将对此员工的处理,正式出一份公告,发至我的邮箱,否则以此师傅的态度和交通局的回复,我很难相信投诉的作用。如果直管部门不能真心处理投诉,那么我将通过其他更有效的投诉渠道申诉此事,并将直管部门的处理情况描述在其中。
请尽快回复。

市交通运输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处理意见如下:一是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对司机作记分处理;二是责成公司对当事驾驶员作出停运,进行教育培训。三是要求公司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营运的监督管理。
2017-10-4 21:33:07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