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香路和桐泾路交界的天喜大厦(彩虹新村67幢)东侧最顶层(第18层)的屋顶竟建了一个屋顶屋。这个屋顶屋,是违反了建筑法,规划法,也违反了城管法。特此举报,请依法行政!谢谢!没办法, 照片我传不上,站在小河边抬头就见!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此处为该大厦18楼业主私自搭建。街道工作人员到场后已向其进行宣传教育,协调其尽快恢复原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阊门历史文化片区管理办公室
三香路和桐泾路交界的天喜大厦(彩虹新村67幢)东侧最顶层(第18层)的屋顶竟建了一个屋顶屋。这个屋顶屋,是违反了建筑法,规划法,也违反了城管法。举报后,确实进行了查处,但违法人仅拆除了顶,其他部位都没有拆除!随时可以复原.工作要认真,查处了要检查,否则有什么意义呢!还请认真依法行政!谢谢!站在小河边抬头就见的违法屋.
2018-3-25 20: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