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沙家浜镇各位领导:
我是沙家浜镇王家山公房38幢的一位承租人,昨天下班回家看到公房走廊里都张贴起来了租房公约,能得到领导们的重视我们感到很欣慰。
我们也认真阅读学习了张贴起来的租房公约,发现了如下问题:租房公约中第六条明确规定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一经发现,出租方将终止房屋租赁关系。那么为什么好多承租方在外面购买了新房子,于是将公房转租给外地人,这明显不符合规定。真正是承租方自己住的只有5家人家,其他全部都转租给外地人,外地人的蛮横和吵闹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在二楼奔跑吵闹滑滑板车,我真的担心这样的空心楼板能不能经得住这样的折腾,晚上走廊里拉电线给电瓶车充电把走廊都堵住……这些情况虽然反应过但是没有得到任何改善。
在这里我们只想问一句承租方把房子转租给外地人到底符不符合规定,如果领导们说可以,那我们无话可说,就当租房公约是个摆设。如果那张租房公约确实是有效的,那么请房管所来处理好转租的事情。还大家一个安全,干净,和谐的休息环境!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您反映的问题已关注,建议您跟帖或私信提供转租户的门牌号,以便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大荷叶”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沙家浜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希望您能提供具体转租户的门牌号,以便相关部门进行核查。你可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进行详细反映。
感谢您的关注。
2017-8-25 09: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