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李袁村租赁给村民王某某一间房子给与老人独居.李袁村解释是由于王某某建新房时老人尚在需要安置.所以当时私自建造了该处违章的房子.供老人居住.但是现今王某某新房已经建造完工多年.房间也比较多.为何老人还居住在临时的违章建筑内?是何原因?现今提出问题:独居老人居住在自己建造的违章建筑内.有安全隐患.请李袁村村委会对老人家属进行劝退.安排老人回家.这才是真正的为老百姓服务.至于该处违章建筑必须不能住人.具体如何处置可以逐步处理.但是现今独居老人居住在违章建筑内.家里有大房间不住.安全隐患迫在眉睫.因为两间房子是李袁村租赁的.所以有责任进行整改.请进行处理.关于多年来的租赁费用问题.本人在另一贴子中已询问.本贴不用回复.另外再次强调.本人不用手机.所以无法拨打李袁村咨询电话.所以领导们请考虑到本人实际情况.请在这里进行回复.谢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不分东西”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碧溪新区核查,现答复如下:村委会工作人员前期已多次同王某某进行沟通交流,说明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村委会也将继续做工作,劝说王某某尽快让老人搬离附房。感谢您的关注。
“不分东西”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碧溪新区核查,现答复如下:
村委会工作人员前期已多次同王某某进行沟通交流,说明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村委会也将继续做工作,劝说王某某尽快让老人搬离附房。
感谢您的关注。
2018-7-4 19:0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