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虹桥区泯泾村干部:村干部你们好,我是贵村村民,最近村里通知说要拆队了,叫我们过来签字,我和两个孩子还有一亩多责任田,我才30多岁,说给我补偿几年工龄什么的,孩子每人补万把块钱就把土地回收了,我学历不高,打工上班也是断断续续的,母亲患癌几年,夫家也有尿毒症重病老人靠接济生活,这点土地在我们手里父母帮种点小菜除了自家吃吃,剩余小菜卖卖一年还能收入两三万补贴家用,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国家明确不允许强制流转买卖,我们孩子还小,有多少出息也不知道……补偿的这点钱也许都不够有钱人一顿饭钱……你们把我们土地收了,我工作也不稳定,上有老下有小要负责,我们成了农民不是农民,工人不是工人的人,也影响了我们家庭和睦,如果在逼我们下去,夫妻离散等后果由你们村干部承担吗??? 201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在基本原则中明确要求——“坚
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
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该意见更明确规定,“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
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流转期限应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
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防止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
利。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穿越唐古拉”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据了解核实,因常熟市城铁片区综合改造项目(沪通铁路火车站片区)建设需要征用新造及泯泾部份村组土地,上述新造、泯泾二村根据常政发【2014】6号文件关于《常熟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和常政发规字【2015】4号《常熟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按照安置补偿程序要求,由所属村与土地承包经营户分别签订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协议书(明确核减承包面积、安置人数),并在此基础上对附合条件的人员实施安置及补偿。并不是您所理解的土地流转及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如有相关疑问请与泯泾村或琴川街道农经部门了解。感谢您的关注。
关注现在土地很值钱不要随便放弃谈妥条件再来不然你就亏大了
唉土地卖的差不多了
按照同地段政府土地出让均价流转啊
草头菜尖最贵时要六七元一斤,农民土地没有上楼去,一棵小葱都要出去买
地方是变着法子赚钱
到底是征地安置还是土地流转,是两个概念哇。
流转征收都一个待遇,就让签字,说国家征收了!
土地不流转,地方政府的营收怎么办?
“穿越唐古拉”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据了解核实,因常熟市城铁片区综合改造项目(沪通铁路火车站片区)建设需要征用新造及泯泾部份村组土地,上述新造、泯泾二村根据常政发【2014】6号文件关于《常熟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和常政发规字【2015】4号《常熟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按照安置补偿程序要求,由所属村与土地承包经营户分别签订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协议书(明确核减承包面积、安置人数),并在此基础上对附合条件的人员实施安置及补偿。并不是您所理解的土地流转及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如有相关疑问请与泯泾村或琴川街道农经部门了解。
感谢您的关注。
火车站版块征地早就完成,请把还要“常熟市城铁片区综合改造项目(沪通铁路火车站片区)建设需要征用新造及泯泾部份村组土地”的文件拿出来,村干部说是收回到国家土地储备中心去的,到底是干什么的???
一天到晚想着搞农民手里的地,
国家按建设需要是可以强制征收土地的,其性质不管是私有还是公有。但国家征收土地都是有一定的征收程序和补偿、安置方法的,决没有那种不讲道理就让人交出土地和财产的行为(当然,战争情况除外!),如出现这样的情况,那肯定是违法行为,做为被侵权人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其始作庸者必定受到政纪的处罚!
2018-1-23 10: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