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了苏州万科魅力花园商品房一套,购房合同主体中写明房产证由乙方选择代办方式。但是在万科的补充合同中又变成购买方直接委托出卖方进行代办,而且没有说明具体代办费用,现在已进入交房阶段,突然通知我们代办费用高达700元,是市场行情价格的两倍。本小区业主较多。有4700户。刨开工本费160元。代办费涉及金额达250万余元,请相关部门调查此收费物价局是否批准。是否有店大欺客的嫌疑。
不付清所有费用万科拒绝交房。广大业主迫于压力只能无奈付款。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放开权证代理收费等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苏价服字【2014】75号)文件精神,放开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权证代理收费、抵押贷款代办服务收费、房屋租赁代理收费等经纪服务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委托人协商确定,合同约定。经调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代办服务,与购房户签订《苏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苏州市不动产登记委托书》交付须知明确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我局已责令该公司按照自愿原则,由购房户自由选择是否选择产证代办服务。相城区发改局二0一八年七月四日
我这代办费2000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放开权证代理收费等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苏价服字【2014】75号)文件精神,放开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权证代理收费、抵押贷款代办服务收费、房屋租赁代理收费等经纪服务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委托人协商确定,合同约定。经调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代办服务,与购房户签订《苏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苏州市不动产登记委托书》交付须知明确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我局已责令该公司按照自愿原则,由购房户自由选择是否选择产证代办服务。
相城区发改局
二0一八年七月四日
收费高就算了,关键他还慢,还拽的和二五八万似的
事情已解决。请帮忙删帖,谢谢。
2018-7-28 11: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