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办理完生育保险联系单以后换工作社保继续缴纳,对生孩子报销有没有影响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5]2号)第十五条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或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职工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二)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因此,您办理好《生育保险联系单》以后换工作社保继续正常缴纳,对您生孩子报销没有影响。您如还有生育保险方面问题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12-65230902,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6-11 11: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