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6月28日在本论坛发表过的贴子:
本人于2017年4月14日与开发商(苏州朗诗)签定购买苏州吴中开发区城南街道东吴绿郡花园一套商品房合同。承诺贷款,付完首付款后。开发商(苏州朗诗)就没下文了,导致无法交房也无法办理贷款。开发商在合同签定一个月后无法履约,过了合同的约定时间。经协商本人于2017年5月25日向开发商(苏州朗诗)递交了书面退房退款申请,可一直以在走流程为托词拖着。已过一月,仍无回复!请工商及住建相关领导帮助过问处理。谢谢!
吴中便民服务员年7月5日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单位联系了解情况,答复如下:开发公司已同意退款,目前正在走退款流程。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在答复后吴中住建局相关领导主动电话联系我关注此事,并督促开发商给个流程期限。体现了政府职能部门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踏实的工作态度。使我倍感温暖。
在此期间我曾多次联系开发商的工作代表,说以我投诉他们为由迟迟不给办理。而后在住建部门相关领导过问下承诺本周五给答复。可昨天工作代表的答复竟说他们的领导不同意退房退款。几个月的奔波努力一下子让我回到了原点。试问开发商的诚信度那里去了!他们的公司"尊崇诚信、共赢"的理念那里去了?
尊敬的吴中便民服务员及吴中住建局的相关领导恳请您们帮忙过问处理解决。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不再受到伤害,真正还百姓一个公道。真心的谢谢你们!拜托!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开发商言而无信,藐视社会公信力”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开发公司了解并核实,已与投诉人约定本周内就退款事项面谈。
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7-7-22 16: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