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法院的领导您好,我叫蒋栋,我在去年3月份有个民间债务纠纷案在你们法院起诉的,我也赢了这个官司,去年12月份判决书也下来了,对方夫妻名下是有房产的,本来也准备执行的,后来欠我钱的人父母说这房子前任房东是他们老两口,法院也让他们提供了证明,我想说的是,法院是讲证据的,现在房子房产证是你儿媳夫名下,从法律上讲和你父母没有任何关了,你们父母在其他地方还有房子,你们非要故意住在儿子儿媳的房子里影响法院强制执行,姑苏法院我现在也不知道应该哪个部门找哪位负责人,这个案子已经过去了一年四个月了,我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本金法院判了134万,我为了这个钱快家破人亡了,请法院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这件事,对方有个亲戚在苏州很有关系,听说找了不少领导,所以法院一直在施,我想法院是公平正义的,我希望法院能秉公执法,让这种无赖家庭得到应有的处罚,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相信法律,也相信法院的执法能力,给领导增加麻烦了,谢谢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来信反映系蒋某诉顾某、杨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对两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顾某名下有美之国花园某幢2b房屋一套,已在诉讼中保全。本院遂上门张贴拍卖公告和查封令拟依法处理时,发现被执行人杨某的父母目前居住在其中,遂进行法律释明,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腾空搬出。杨某的父母遂向本院表示,该房屋系其出资于1999年出资购买,并且一直居住在其中,在2015年因轻信儿子杨某的话为套取贷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变更至当时的儿媳妇顾某名下,并于2017年6月向本院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要求法院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该执行异议申请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待异议审查结束后做下一步处理。本院同时调查被执行人的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并及时和申请人反馈,也希望申请人进一步提供相关财产线索。感谢您对本院工作的支持。姑苏区人民法院
2017-7-11 10: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