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彭正林,现住益阳市南县河口乡东坪村5组,身份证432322197309******,联系电话:15973755362.
2015年10月22日与湖南第五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常德市柳叶湖中学二标《木工专业分包合同》。承包范围:包工包料。计价方式:木工模板安装工程量依照图纸按时计算,单价为每平米100元,根据合同约定和五公司下属承包老板邬炎,杨可军的口头承诺,我等人民工110人,耗时四月有余,完成工程量20651平方米,总计材料与工资款为2550128元。老板支付了182万元,当我找邬炎结算时,他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予结算,也不承认口头承诺,至50万民工工资和部分材料款无法支付。
我们农民工,靠出卖体力??钱养家糊口,如此血汗钱遭老板拒付,我们只好求助常德市政府劳动部门,劳动部门推诿建设部门,之后又找湖南五建公司,该公司同样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此相互推诿,明显说明常德市就邬炎说了算,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只好求助社会,请社会舆论给予我们一个公正的声援,求助上一级政府职能部门,敦促这些黑心老板从速支付我们农民工的血汗钱,还人间正义。
彭正林等110人民工
2016年11月27日
涉及钱的事儿千万不能只靠口头承诺!!
2016-11-27 11: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