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就职的公司,之前每月都按时缴纳社保,最近连续2个月没缴。于8月底将2个月拖欠的社保的钱存了进去,本人于九月初住院手术,医院说医保卡仍旧被冻结,无法使用。无奈只能自费,人事说要到十月份的才能使用。目前已经用掉近2万医疗费,请问职能部门,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是先看病后通过社保报销还是公司需要承担或者说自认倒霉呢?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138号令)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当月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纳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冻结个人账户,并依法暂停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补缴对应期间的医疗费用。因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造成该单位职工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可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好像需要用人单位承担
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权威解答
希望有关部门给予权威解答
我的就是权威
2018-9-17 21: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