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明确规定2016年11月1日正式实旋。我今天到泡浪派出所办理相关规定中的户籍事宜,附合文件规定内容,为什么告知没看到通知,没有相关细则,不能办理。文件规定祥细,极具操作性,无须细则,我不明白公开发布的文件,有实施日期,为什么基层办事人员不执行,还要有通知细则。这属于什么问题。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查,对于今年刚出台的《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中首次强调了对于原房主拒绝迁出经公安机关告知后可凭相关材料将其户口强制迁出。现该规定正在南京试行,苏州人口支队正在制定具体操作细则,请反映人至沧浪派出所做好登记工作,待细则出台后会及时进行告知办理。
2016-12-24 11: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