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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教育局

2024-10-4 22:09:0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请教下,我们家2011年在苏州姑苏区彩香新村买的房子51平,一家三口的户口到在这个房子里面,一直住到现在(后面也是打算一直住下去),2016年吴中区买了套84平的房子但是是出租出去的,请问如果明年小孩子入小学,我们是可以在我们住的 就近的在姑苏区彩香小学读吗?还是说要在面积大的吴中区读(我们不打算搬家到吴中区房子住)如果我们意愿是读姑苏区的彩香小学 是否合理?或者说有什么建议 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谢谢!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根据《2017年苏州市区小学与初中地段生认定办法》相关规定,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在信息采集时需提供该处合法固定住所相关信息证明。如您还有疑问,欢迎拨打电话68728106、68728118向姑苏区文教委教育处进行咨询。谢谢!姑苏区文教委
显然根据现在的政策,彩香的那套房子不是唯一住房且不符合人均18平方,所以不能作为学区房。
假设夫妻一方户口转到吴中房子一个,彩香的这个是否满足人均超过18平了?因为房子里面少了个人就剩2个人了
如果吴中区的房子没有贷款了,那么过户给孩子,这样就解决所有问题了。如果有贷款,那么只能去吴中区读,要么就把吴中区房子卖掉。没有其他解决办法。
认定人均面积按照3个人计算,不按户口本计算。
你是吴中的学区和户口没关系!把房子给小孩也没用还是算一家三口的!所以54平米和50平米的房子同小区同一楼均价都会不一样
要么吴中区房子卖掉,要么假离婚。迁户口没有的,她是看你家庭成员。
给孩子有用的,唯一住房证明只要夫妻双方即可,不需要孩子的,不是交契税,交契税要夫妻加未成年子女的

2017-10-24 09: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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