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晚上在平江路大树舫茶餐厅吃饭,共消费622元,结账时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老板表示没有,多次要求后给予了通用定额发票(手撕票),此发票无法使用!于7月24日9点拨打12366电话,多次均无人接通!希望有人处理!
市国税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苏州小黑),您好!
根据网友您反映的事项,我们进行了专门调查。经核实,被诉商户为姑苏区大树舫茶餐厅,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票种核定为通用定额发票。我局已对该店进行依法开具发票等税收政策宣传。其核定的通用定额发票由税务机关监制,与其他种类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存在无法使用的问题。
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7-24 09: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