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光福镇花园弄17-4住户江** 在未得到邻居签字的情况下 得到吴中区规划分局审批 计划拆除平房翻造楼房 17-4住房距离我家开间直线距离不足4米 按照法律规定采光要求至少达到1比1.27翻建高度不足以造楼房现在规划局在未考虑实际情况 未到场实际勘查 未有公示的情况下 发放审批 不合法不合规 请按照法律法规要求 经过法定程序 依法行使审批权 请重新按实际情况规划审批 保障居民的采光日照基本诉求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村委会了解,您反映的问题正在协商处理中。感谢您的支持!吴中区光福镇
政府部门抓紧时间查明事实依法处理避免群众精力财力损耗
第三天等官方回复
第四天等回复17-4已经在完成旧楼拆除工作请加快审查早日答复
第五天看看一共需要几天
第七天等回复
网友:
您好!经村委会了解,您反映的问题正在协商处理中。感谢您的支持!
吴中区光福镇
这样就算已经处理了?
协商处理?作为当事一方对方已得到批复请问我如果再去协商处理我们对于17-4邻居造房子没有异议现在问题关键在于审批部门怎么审批的审批是否按照相关文件关于楼层与高度比例的规定执行另外审批公示流程没有走至今作为当事一方看不到批复内容仅通过工作人员只言片语说造起来的时候再协商。现要求1看审批许可2审批是否合法合规流程是否有漏洞请相关部门或上级部门明示
谢谢你的关注感谢
诉求1看审批许可2按照标准起高楼
社区说实际操作是1:0.8请出文件
重新开帖子他们才会关注!这些职能部门惯用的“拖”字诀
2018-4-16 21:5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