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12月7日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长江路98号凯马汽车用品城国美木渎展厅购买广本缤智一台合同价12.88万元,约定7个工作日交车。当场支付定金5000元整,签约单位为苏州好百年互联网汽车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2年15日国美销售通知我因找不到车源他们要单方面终止合同,让我去现场退还定金5000元。根据我国《担保法》定金罚则,我向好百年公司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未果。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违约方承担应有的违约责任。谢谢。[p=206, null, left]89
[p=206, null, left]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
[p=206, null, left]务后,
[p=206, null, left]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p=206, null, left]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p=206, null, left]无权
[p=206, null, left]要求返还定金
[p=206, null, left];
[p=206, null, left]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请您提供您的联系方式,以便部门联系处置。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工作人员与“凯马汽车用品城国美木渎展厅”的相关负责人费先生联系,费先生表示:接此投诉后,已将此情况反映给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只同意给投诉人退定金5000元。2017年12月19日下午,分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表示双方已协商处理好了,同意该公司给予退定金5000元,自己将去该公司办理退定手续。现在不投诉该公司了。此投诉已办结。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曹先生1589556****
2017-12-15 12:3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