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几个问题求各大神解答一下:
1.本人因离异多年,户口一时挂在户主家,现因户主家要拆迁,我个人要分到一套房,现户主要求我先给他付3-5万元,才会划分几平方地给我,让我以房拿房,他说这样我出的钱就会少,要是以无房拿房费用就会多一倍,资讯一下是否如他所说。
2.不管我是以房拿房还无房拿房,到后面要办理房产证时,是否需经过原户主签名和拿取他的原房产证原件,如需要他不给借用或另向我收取费用,我该什么办。
3.因离异时我是净身出来,什么都没有争取,现原配以女儿的名誉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本人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用和教育等各种费用总计33万元,本人离异出来已近十年,无房无车无存款,且已另婚并有子女,一时在外租房生活,且无固定工作,家庭相对困难,以上原配上诉索要费用我该如何应对。
以上三个问题求大神急解,谢谢!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咨询吴江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符合法律规定,权利人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太湖新城综合执法局核实,根据案卷反映的情况,还建议市民直接咨询动迁办工作人员,将会给您专业性的解答,联系电话:63039737,地址:通虹路68号301室。谢谢您的关注!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情我们已关注,请方便的时候后台私信下您的户口所在地具体地址,以便部门核实后回复。
2017-10-25 18: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