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投诉大观花园北区楼顶的建筑,明明是城管看了以后叫业主去城管接受处理,为何答案是这个不是违法搭高建筑?
楼顶竖了这么多的钢筋,下雨天引发的雷电危害会影响整装楼的安全,轻则火宅事故,重则人身伤害。这样明目张胆的做法竟然不是违法,到底是哪个部门行政不作为?
整个小区因为各种的违法搭建导致外墙破坏、渗水,这样把瓦片全部揭了,浇筑水泥,并且搭筑钢筋,水管等永久性构筑物,这不是违法?
按照《苏州市拆除违法建筑实施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违法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内容进行建设、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妨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临时建筑。
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市容环境的违法建筑,具体是指:
(二)严重影响居民区安全、交通、卫生、安静、绿化、观瞻的;
(四)不符合市容标准、道路景观规划的,擅自改变沿街建筑平面位置、高度、建筑立面(包括外墙装饰)影响市容景观的,占用绿地、公共用地的。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苏锦城管执法中队调查,该处不是搭高违法建筑,而是业主在自家楼顶种植绿化和蔬菜。
2017-3-29 09: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