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山湖湾南区1幢104、204伪造1幢全体业主签字同意开设个体户证明,1幢全体业主在社区核实时,1幢很多业主都表示没有签过字,并且也不可能同意,只要有一位1幢利害业主不同意签字开设,就不能开设,大家在知道这个事情,都非常气愤,还有法律存在吗?胆大包天,目无法纪,注册时提供虚假伪造的1幢全体业主签字证明材料,而且还瞎写名字,但是到现在为何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不行政执法吊销其个体户营业执照?还想为这个已经违法违规到签字证明都能伪造的个体户去充当保护伞吗?
除了1幢之外其他楼幢也属于涉及的利害业主,也没有签字,也不可能同意签字,所以苏州工商局相关文件规定:只要利害业主不同意开设,就不能办理个体户工商注册登记。即使违法骗取了个体户登记,法律意义上也是无效的。
山湖湾花园南区是属于开发商开发的新房,有自己的临时管理规约明确禁止的住宅商用,都有明确条款,山湖湾南区1幢104、204故意隐患山湖湾南区临时管理规约,未明确告知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此规约,也属于故意隐瞒行为,就是为了故意隐瞒才能骗取登记了个体户登记,违法行为非常恶劣,即使违法骗取了个体户登记,法律意义上也是无效的。
而且还以骗取的家政个体户名义作为掩护,超范围经营无证托班和偷偷摸摸进行学科类培训,性质恶劣。
现在1幢全体业主向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投诉,对其上述四个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和处罚,吊销其个体户营业执照,并且处以一定的罚款,不然这种人不会记住的,将其责任人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其以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高消费,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交给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1幢全体业主等待其回复,如果这次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公平公正解决此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保留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对其不公平公正解决问题一并反映,谢谢!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我分局已发《行政建议书》,建议其搬至小区外商业房取得证照后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关于伪造业主签字,社区、物业目前正在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关于小区规定住宅不得商用但却私自商用的问题,请诉求人和物业联系反映该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18-12-10 07: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