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吴中区教育局领导,
我家孩子户口挂在我和他爷爷长桥街道派出所,我本人于2009年买了一套吴中区郭巷街道湖岸名家一百多平的房子,但一直没有装修空置(不具备生活条件)。孩子与我家人与他爷爷奶奶一直住在苏苑新村。为了上学方便目前在苏苑小学就学,从苏苑幼儿园一直念到苏苑小学。因今年已经就读五年级,考虑到小升初地段入学问题。请问孩子升初中是否还能依据户口及以长期居住合法住所(虽然合法住所是他爷爷名下)就读迎春中学?还是必须回到我本人的合法住所去念郭巷中学?
请教育局领导酌情考虑我的情况给予答复。
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对照《2018年苏州市区小学与初中地段生认定办法》(苏教基〔2018〕22号)规定: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所以网友的孩子应去尹山湖中学(原郭巷中学)就读。吴中区教育局
九年的房子没装修?
网友:
您好!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对照《2018年苏州市区小学与初中地段生认定办法》(苏教基〔2018〕22号)规定: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所以网友的孩子应去尹山湖中学(原郭巷中学)就读。
吴中区教育局
2018-9-8 06: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