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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目三考试)

2024-9-21 20:04:1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3月13号参加科目三考试(093车第6人),在第二回快结束时,直行通过红绿灯路口,然后靠边停车,停车后,系统显示还有一个项目未完成,安全员打电话询问后让朝前面再开开,刚开出去没多久,系统报了不合格。
我觉得项目应该都做了,后来听说可能是信号没收到所以显示未完成,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复核、申诉?现在电子考不都是全程录音、录像的吗。
如果是因为车辆原因导致考生不合格,那也太倒霉了,如果是车辆原因,当场是不是应该让重新考一遍?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3月13日参加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第二次补考时因车辆原因导致考试不合格的问题,车管所考试科立即调取了您3月13日参加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音视频录像。经核查,您补考第一次扣分项目为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第二次扣分项目为未按语音指令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系统判定不合格,并非考试车辆原因导致考试不合格。车管所考试科已与您联系并进行了沟通解释。
2017-3-14 0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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